1. 抵押合同的形式要求 (重点)在我国,设立抵押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这意味着,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在设立抵押权时,都必须与对方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明确抵押物、债权债务关系、抵押期限、抵押权行使条件等重要内容。
2. 抵押合同的具体内容 (重点)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基本信息、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所在地以及被担保的范围等。合同文本应当条款清晰、表述准确,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3. 登记形式 (重点)对于特定的抵押财产,除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外,还需要依法进行抵押登记。例如,《民法典》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 非登记形式 (重点)对于法律规定的无需登记即可设立抵押权的财产,如动产抵押(如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办理抵押登记以增强抵押权的公示效力和对抗效力。
5. 其他形式要求 (重点)抵押合同中涉及的标的物必须是可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并且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此外,合同双方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
总结: 设立抵押合同,首先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明确,符合法律对抵押权设定的各项要求。对于需要登记的抵押财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而对于无需登记的抵押财产,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当事人务必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抵押权设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